[updated:LAST EDITED ON Jul-30-03 AT 09:37 AM (GMT)]可能係職業關係,所以我每睇一條法例或球例都要諗諗佢個立法精神。 『未盡力救球』之立法精神係想各球手用盡可行的角度、力度、西..等等去救波,而唔想見到球手因為唔想輸chance而特登救唔中。但係如果個白波已經被重重圍困,用乜力水乜角度都唔會打得中所Call的顏色波,只會中紅波,咁就不涉盡唔盡力啦,我認為球證無理由會判foul & miss,只應判foul,當然如果foul完無chance剩俾個對手,佢依然會被罰打多cue,但無需再在原位救波囉。 不過,法例係死o既,人係生o既,始終睇個執法者--球證點樣去行使球例賦予佢o既權力。